国家赔偿制度概述
说实话,在我15年的律师生涯中,国家赔偿案件虽然不是最常见的类型,但却是最能体现法治精神的案件之一。记得我刚入行时,一位老律师告诉我:”能让国家为错误买单,这才是真正的法治。”这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
国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依法给予赔偿的制度。它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大类,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法律武器。
行政赔偿的适用情形
行政赔偿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的违法行为。根据我的办案经验,以下情形是最常见的行政赔偿案由:
侵犯人身权的情形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
5.其他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情形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
4.其他造成财产损害的违法行为
我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例:某小餐馆老板被城管以”无证经营”为由罚款5000元并没收设备。后来经过行政诉讼,法院认定该餐馆已取得有效许可,城管执法行为违法。我们随后申请行政赔偿,不仅追回了罚款,还获得了设备损失及停业损失的赔偿。这位老板感慨道:”没想到法律真能保护我们这些小商户。”
刑事赔偿的适用情形
刑事赔偿涉及的是侦查、检察、审判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的违法行为。坦白讲,这类案件难度更大,但意义也更重大。
侵犯人身权的情形
1.违法拘留或拘留超期,后被撤案、不起诉或无罪
2.逮捕后被撤案、不起诉或无罪
3.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执行
4.刑讯逼供或殴打、虐待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
侵犯财产权的情形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2.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执行
记得有一次,我代理了一位被错误羁押8个月后宣告无罪的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这位当事人不仅失去了自由,还失去了工作,家庭几乎破裂。当我们最终获得赔偿时,他流着泪说:”钱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国家承认了错误,还我清白。”这让我深刻体会到国家赔偿制度的意义远超过金钱本身。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看似”冤枉”的情况都能获得国家赔偿。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不予赔偿的情形:
行政赔偿中的免责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赔偿中的免责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判刑
2.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如精神病人等)
3.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
4.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
我曾遇到一个案例,当事人在醉酒状态下被拘留,后来认为公安机关应当赔偿。但实际上,他的拘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无法获得赔偿。这提醒我们,申请国家赔偿前必须客观评估案情,不是所有”不舒服”的执法行为都构成违法。
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很多当事人感到困惑的地方。根据不同情况,申请路径也不同。
行政赔偿的申请程序
行政赔偿有三种申请方式:
1.单独申请赔偿: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
2.行政复议中申请: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3.行政诉讼中申请: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赔偿的申请程序
刑事赔偿的程序相对复杂:
1.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2.不服决定可申请复议: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法院除外)
3.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决定:不服复议决定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刑事赔偿没有诉讼程序,最终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
我曾经代理过一位因刑讯逼供导致伤残的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整个过程历时一年多。最困难的部分是证明伤害与执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最终,我们通过医疗记录、同监室人员证言等多种证据,成功获得了赔偿。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申请国家赔偿时,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谁可以申请赔偿
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3.受害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
谁是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中,造成侵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是共同行使职权,则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较为复杂:
1.拘留措施: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2.逮捕措施: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3.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
4.二审改判无罪: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法院
说实话,在实务中,确定正确的赔偿义务机关有时会很棘手。我曾遇到一个案件,当事人被公安拘留后由检察院批准逮捕,最终法院判决无罪。在申请赔偿时,三个机关互相推诿责任。最终,我们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确定了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申请的时效和材料
申请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的具体请求、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3.法律文书: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及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书等
4.证据材料:证明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的证据
我经常提醒当事人,申请材料的准备要尽可能详尽。特别是在证明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方面,往往需要多种证据相互印证。一份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能大大提高赔偿成功的几率。
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
人身自由赔偿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生命健康权赔偿
1.身体伤害: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损失
2.丧失劳动能力: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以及残疾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3.死亡: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财产权赔偿
1.返还财产:罚款、罚金、追缴、没收的财产应予返还
2.财产损坏: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给付赔偿金
3.停产停业损失: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其他损失: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在我代理的案件中,计算赔偿金额往往是一个技术活。比如,一位被错误羁押的企业家,除了人身自由赔偿外,还涉及企业停业损失、商业机会丧失等复杂计算。我们最终通过财务报表、行业数据等多种证据,成功获得了远超预期的赔偿金额。
实战经验与建议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国家赔偿案件的律师,我想分享一些实战经验:
1.先确认违法性:国家赔偿的前提是行为违法,这一点必须先行确认
2.重视证据收集:尤其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
3.注意时效期限:很多案件因超过申请时效而失去赔偿机会
4.选择正确程序: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程序不同,务必区分清楚
5.理性期望值:国家赔偿标准有明确规定,不要期望过高
最后,我想说的是,国家赔偿制度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它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也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虽然申请过程可能艰难曲折,但坚持维权,就是在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正如我常对当事人说的那样:”今天你的维权,可能会让明天的错误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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