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经手过数百起劳动纠纷案件的资深律师,我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许多劳动者认为只要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相当于有了”铁饭碗”,可以安心工作到退休。然而当他们被解雇时,才发现现实远非如此。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真相
记得去年有位在某制造企业工作了12年的张先生来咨询。他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认为自己终于有了”铁饭碗”。没想到半年后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张先生当时非常激动地对我说:”律师,他们不能这样做吧?我都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坦白讲,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误解。很多人以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铁饭碗”,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仅意味着双方不需要频繁续签合同,减少了一些形式上的麻烦,但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永远无法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约定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后者明确约定了合同的起止日期,而前者则没有确定的结束时间。
二、各种情形下的解除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多种多样,不同情形下的赔偿标准也大相径庭。我常对当事人说,了解这些标准,才能在维权时做到心中有数。
1.协商一致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N”补偿,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过,我在实务中发现,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由于他们普遍认为公司难以辞退自己,往往会期望更高的补偿。实际谈判结果通常会高于法定标准,可能达到”N+”甚至更多。
去年我代理的一个案例中,王经理在公司工作了15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当公司提出解除时,最终协商获得了”2N”的补偿金,远高于法定标准。这也说明了在协商解除中,谈判技巧和心理预期非常重要。
2.劳动者主动辞职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即使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这点必须强调,我曾见过太多劳动者被公司诱导”主动辞职”,结果损失了本应获得的补偿金。
有位李女士向我咨询时情绪非常激动。她被公司各种刁难后选择了辞职,后来才知道如果坚持不辞职,公司要辞退她必须支付赔偿金。她懊悔不已,但为时已晚。因此我总是提醒大家,不要轻易签署辞职申请,这可能会让你失去应得的权益。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两种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接受解除并获得双倍经济补偿,即”2N”赔偿金。
说起来有些遗憾,实践中很多企业为了规避支付经济补偿,往往会试图以劳动者”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合同。记得有一次,赵先生被公司以”工作态度不积极”为由解除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支付任何补偿。经过仲裁和诉讼,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判决支付”2N”赔偿金。
4.经济性裁员
在经济性裁员情形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优先保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但如果确实需要裁员,则应按”N”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企业打着”经济性裁员”的旗号,实际上并不符合法定条件。我曾经处理过一起案件,某公司宣称进行经济性裁员,但并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通知员工代表或工会,也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最终,这位持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通过仲裁获得了”2N”的赔偿金。
三、常见误区与正确认知
通过这些年的执业经验,我发现劳动者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诸多误解。这些误解可能会导致权益受损,因此有必要澄清。
1.误区: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铁饭碗”
这是最常见的误解。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铁饭碗”。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劳动关系,只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补偿。
2.误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标准更高
很多人以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标准会更高。实际上,法律对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一致的,都是按照工作年限”N”计算。
3.误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能被解除
有人认为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是,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或支付足额补偿,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我曾接触过一位在某企业工作了20年的老员工,他一直认为自己有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稳如泰山。当公司提出解除并支付补偿时,他拒绝接受,认为公司没有权利解除合同。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他不得不接受了现实。
四、赔偿金如何计算
无论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时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是一致的。具体如下:
每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项货币收入。
有一个重要限制: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标准计算,且最高不超过12年。
举个例子,如果一位劳动者在北京工作8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而北京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由于15000元未超过10000元的三倍,因此经济补偿为150008=120000元。如果是违法解除,赔偿金则为240000元。
五、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面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我多年的实务经验,提供以下建议:
1.保存证据
无论是哪种解除情形,都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通知、工作记录等。我经常告诉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中,证据就是你最有力的武器。
2.区分解除情形
清楚判断公司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这直接关系到你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如果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3.谨慎签署文件
不要轻易签署辞职申请、解除协议等文件。一旦签署,可能会影响你获得应有的赔偿。记得有位客户在公司压力下签了自愿离职申请,结果损失了近10万元的补偿金。
4.及时维权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这个期限,维权将变得非常困难。
六、实务中的特殊情况
除了上述常规情况外,实务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公司破产或注销
如果公司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过,说实话,这种情况下要拿到补偿金往往比较困难。我曾代理过一起公司破产的案件,最终劳动者只拿到了部分补偿金。
2.特殊保护情形
有些情况下,劳动者会受到特殊保护。例如,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不能胜任工作”或”经济性裁员”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我曾经帮助一位距离退休还有3年的老员工成功维权。公司试图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但最终因为违反了特殊保护规定而失败。
七、结语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提供了一定的就业稳定性,但并不是所谓的”铁饭碗”。在当前的劳动法律框架下,用人单位仍然有多种合法途径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劳动者而言,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和解除赔偿标准,才能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恰当措施,获得应有补偿。
而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避免因违法解除而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最后,我想说的是,劳动关系是一种双向选择的关系。无论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应当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双方的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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