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非因工离世,单位不赔?法律这样规定!

亲人因病或非因工离世,家属有权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笔钱通常来自社保基金。但如果单位没给员工缴社保导致领不到钱,单位就得赔!面对单位拒赔,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家庭权益?这其中涉及关键的法律规定和维权步骤。

引言:痛失亲人后的法律保障

亲人非因工离世,单位不赔?法律这样规定!

家庭成员的突然离世,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当逝者生前是单位职工,家属在悲痛之余,往往会面临一系列现实问题,其中就包括相关的经济补偿或待遇问题。特别是当职工的死亡并非因工作原因(即非因工死亡)时,家属可能会对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支付哪些费用感到困惑。实践中,也确实存在部分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采取消极态度,甚至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员工非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到底有没有责任?家属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一、厘清概念:非因工死亡与工亡的关键区别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核心概念:非因工死亡。这指的是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它与工亡(因工死亡)有着本质的区别。工亡是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导致的死亡,其待遇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处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标准通常较高。

而对于非因工死亡,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类似工亡的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通常带有过错补偿的意味。除非用人单位对死亡的发生存在某种法律上的过错(例如提供了有问题的食宿导致员工生病死亡等极端情况,但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非普遍情况),否则,单位本身并不因员工非因工死亡这一事实而直接产生赔偿义务。

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属就没有任何保障,或者说用人单位就完全没有关联责任。关键在于,法律为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及其遗属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二、法律基石: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的法定来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职工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可以享受的待遇。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条规定清晰地指出了两点:

  1. 待遇项目: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项待遇。

  2. 资金来源:这些待遇的资金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前提是该职工生前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对于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在其不幸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通常指配偶、子女、父母等符合条件的近亲属)享有从社保基金领取相关待遇的法定权利。这并非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的赔偿款,而是社会保险体系提供的一种保障。

三、待遇标准:丧葬补助与抚恤金如何计算?

了解了待遇来源后,家属自然关心具体能领到多少钱。关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具体标准,国家层面出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个办法统一和规范了相关标准:

  •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 抚恤金:标准与职工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挂钩。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例如:

    •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3个月;
    • 满5年不满10年的,发6个月;
    • 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的,发9个月;
    • 超过15年的,每多1年增加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实施前发生的非因工死亡事件,其遗属待遇可能仍按各地原有的规定执行,可能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或项目差异(例如,部分地区过去可能还有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等项目)。但总体趋势是向国家统一标准靠拢。实践中,具体的计算和申领流程,家属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四、关键所在:单位未缴社保,责任谁来承担?

现在我们回到核心问题: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职工死亡后遗属无法从社保基金领取上述待遇,此时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答案是肯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这些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项义务,没有为职工缴纳或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接导致职工去世后其遗属无法按规定标准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那么,用人单位就构成了侵权行为,对遗属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死亡本身并非单位的责任,但遗属待遇的损失是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直接造成的后果。此时,遗属完全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标准,赔偿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损失。许多司法实践判例也支持了这一点,确认了因单位未依法参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时,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维权之路:当单位拒绝支付时该怎么办?

如果确认了职工生前单位确实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遗属无法领取法定待遇,而单位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步:协商沟通

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家属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职工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以及单位未缴社保导致待遇损失的事实,明确提出要求单位依法赔偿的要求。有时候,通过理性的沟通,部分单位可能会认识到自身责任而同意支付。

第二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无果,家属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社会保险引发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因此,家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职工死亡证明、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及单位未缴社保的相关证据材料等。劳动仲裁是处理此类争议的前置程序,具有准司法性质,其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未起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一般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家属一定要注意在这个期限内提出申请,以免丧失胜诉权。

第三步:提起诉讼

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任何一方(家属或单位)都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决是最终的法律裁断,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单位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注意事项与建议

  • 证据收集: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单位未缴社保事实、亲属关系、死亡事实等的文件和信息。

  • 区分待遇与补偿:要分清法定的遗属待遇(因单位未缴社保而要求其赔偿的部分)和单位可能出于人道主义给予的额外慰问金或补偿。前者是法定权利,后者则往往取决于单位的意愿和双方协商,法律上通常没有强制性要求(除非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或双方有约定)。

  • 寻求专业帮助:处理非因工死亡待遇争议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计算,建议家属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如律师。律师可以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帮助准备材料,代理进行仲裁或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家属的合法权益。

  • 保持理性:失去亲人的悲痛可以理解,但在维权过程中,保持理性沟通和依法办事,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结语

职工非因工死亡,虽然单位通常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其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是刚性的。如果单位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导致遗属无法获得法定的社保待遇,那么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面对单位的推诿或拒绝,家属不应沉默,而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协商、劳动仲裁乃至诉讼等合法途径,坚决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法律是保护弱者的盾牌,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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