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专利申请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环。无论是个人发明者还是企业研发团队,了解专利申请的正确途径和必要条件都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专利申请的相关部门、申请条件以及整个流程的关键环节,帮助创新者顺利获取专利保护。
专利申请的受理部门
专利申请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这是我国唯一有权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并依法授予专利权的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1.统一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
2.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3.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其主要负责处理专利纠纷和保护专利权等工作。
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可以选择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具体方式如下:
电子形式申请
选择电子形式申请专利的,需要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然后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申请具有便捷、高效的优势,是目前较为推荐的申请方式。
书面形式申请
选择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
2.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3.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
4.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30多个城市设立了代办处,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武汉等主要城市。申请人可以根据地理位置选择就近的代办处提交申请。
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根据专利类型,申请材料主要分为三类:
发明专利申请材料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发明专利请求书
2.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3.权利要求书
4.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特殊情况下,还需要提交额外材料:
-涉及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并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2.说明书
3.说明书附图
4.权利要求书
5.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有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技术方案,因此说明书附图是必不可少的。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2.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3.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照片是判断其是否具有专利性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清晰、完整地展示设计特征。
申请文件的规范要求
专利申请文件必须符合一系列规范要求,这些要求包括:
表格使用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或者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取,也可以向各地的专利局代办处索取。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纸张与排版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当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单面、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当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
文件排列顺序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列: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
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文字与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文件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
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
专利申请的受理流程
专利申请的受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申请的提交与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后,应当认真核对通知书上的信息,对通知书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专利局提出。
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的确定对于专利权的保护至关重要,不同提交方式的申请日确定规则如下:
1.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以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电子文件之日为递交日
2.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3.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
4.寄出的邮戳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人认为受理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日更正请求,并附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
费用缴纳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缴纳申请费需写明相应的申请号及必要的缴费信息。
缴纳费用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专利费用
2.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
3.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
专利代理机构的委托
虽然中国内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自行办理专利申请手续,但考虑到专利申请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往往能提高申请的成功率。以下情况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1.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
2.外国申请人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
3.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是依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具体名录及相关信息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阅。
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应当向专利局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经保密审查确定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向外国申请专利。
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前的保密审查请求有以下三种方式:
1.以技术方案形式单独提出保密审查请求
2.申请中国专利的同时或之后提出保密审查请求
3.向专利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申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向专利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
2.申请文件邮寄时应当用挂号信函,不得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
3.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
4.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地址有变动的,应当及时向专利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
5.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
专利申请是一项专业性强、程序复杂的工作,建议申请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以提高申请效率和成功率。通过了解专利申请的基本流程和要求,创新者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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