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自由的通行证
在十几年的律师执业生涯里,我接触过形形色色的案件,也见过无数当事人在遭遇刑事指控时的焦虑与无助。有一种情况特别常见:当事人或者家属在费尽周折,终于拿到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时,往往会长舒一口气,感觉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认为人出来了,就没事了,甚至觉得离最终的自由只有一步之遥。说实话,每次看到这种如释重负的表情,我心里都五味杂陈。一方面,我理解他们的心情,毕竟,比起在看守所里的日子,取保候审意味着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但另一方面,作为法律人,我深知取保候审绝非万事大吉的代名词,它背后隐藏着许多普通人不易察觉的法律规定和潜在风险。
很多人对取保候审存在一个巨大的误解,认为它等同于案件性质轻微,或者将来必定会判缓刑,甚至是不起诉。坦白讲,这种想法过于乐观,甚至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取保候审,从法律性质上讲,它和拘留、逮捕一样,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或者进行干扰诉讼的行为。它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
误解一:取保了就没事了?离判缓刑不远了?
张律师,我们都取保了,是不是说明问题不大,最后肯定判个缓刑?这是我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我必须明确地告诉大家,取保候审与最终是否判处实刑(即需要实际服刑)或者缓刑,没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我曾经手过一个集资诈骗的案子,涉案金额巨大,我的当事人是公司的一名高管,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他都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他和家人都觉得,既然两个阶段都没被收押,说明司法机关也认为他情节较轻,判缓刑的希望很大。然而,案件经过法院审理,综合全案证据和他在犯罪中的作用,最终他被判处了四年多的有期徒刑,实刑!这样的案例绝非孤例。我还记得另一起开设赌场的案件,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也是取保候审的状态,但他被认定为主犯,最终判了五年实刑。
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得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几种情形,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并不需要全部满足:
第一种: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这种情况通常对应的是罪行比较轻微的案件。管制不剥夺人身自由,拘役期限较短(六个月以下),附加刑主要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取保,那么恭喜你,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的概率确实相对较高,因为案件本身性质不严重。
第二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是最常见也最容易引起误解的一种情况。这里的关键在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意味着罪行本身可能并不轻微,甚至可能比较严重。之所以还能取保,主要是评估了这个人被放出去后,不会再搞事情,不会跑路,不会干扰案件办理。那么什么是社会危险性呢?简单来说,就是指这个人有没有可能:
- 实施新的犯罪;
- 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
- 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 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他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比如是不是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平时表现、家庭和社会联系等因素来判断。很多经济犯罪、过失犯罪(比如交通肇事)或者虽然是故意犯罪但情节相对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如果满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就可能适用这一条被取保。但请注意,这仅仅是基于社会危险性的判断,并不代表对他的罪行严重程度的最终评价。所以,因为这条被取保的人,最终被判实刑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甚至不低。
第三种: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种情况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但严重疾病是有标准的,不是随便生个病就能取保。怀孕和哺乳期(通常指婴儿一周岁以内)的妇女,如果同样满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也可以取保。但哺乳期结束后,如果案件仍在进行,强制措施是可能变更的。
第四种: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案件的每个阶段都有法定的羁押期限。比如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一般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如果到了法定期限,案子还没查清楚,证据还不扎实到足以移送起诉或者判决,又不能无限期关押,这时候就可能先变更为取保候审,让侦查机关继续侦查。这种情况下的取保,有时反而暗示着案件可能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对当事人来说或许是个争取有利结果的机会,但这不代表案件就此结束。
所以,拿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搞清楚自己是基于上述哪种情形被取保的。不同的原因,可能预示着案件走向的不同,切不可一概而论,盲目乐观。
误解二:取保了,侦查就停了?可以高枕无忧了?
张律师,我都取保了,警察或者检察院还会找我吗?他们是不是就不查了?这也是一个常见的错误想法。法律明确规定,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也就是说,取保候审期间,案件该怎么走还怎么走,侦查机关该收集证据还得收集,检察机关该审查还得审查,法院该审判还得审判。取保只是换了一种强制措施,让你在相对自由的状态下配合司法程序,绝不意味着案件停滞或者放任不管。
我得提醒一句,现在检察机关对于挂案(即案件取保后长期没有进展,不了了之)的问题非常重视,有监督职责,会督促侦查机关要么继续侦查移送起诉,要么依法撤案。所以,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取保了就可以躲过去。
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可能会随时传唤你了解情况,补充证据。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会审查全部案卷材料,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这个阶段非常关键,对于取保候审的案件,如果证据确实存在问题,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争取不起诉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同时,这也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重要阶段。如果检察官认为需要起诉,律师可以就罪名认定、量刑建议等与检察官进行沟通协商,争取一个相对有利的处理结果。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更是要积极应诉,进行辩护。
可以说,取保候审期间,恰恰是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应对,与律师保持密切沟通,制定有效辩护策略的关键时期。如果因为误解而放松警惕,不重视后续的程序,很可能会错失争取有利结果的机会。
最大的风险:取保候审后,还可能被逮捕吗?
这可能是很多人最关心也最害怕的问题。答案是:可能!取保候审并非一劳永逸的护身符。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法定情形,是可能被变更强制措施,再次被逮捕的。
什么情况下会这样呢?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未经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违反了上述任何一项规定,情节严重的,比如擅自离开居住地、干扰证人作证等,执行机关可以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就会批准逮捕。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取保后觉得风声过了,就跑到外地旅游,结果被发现,直接被建议逮捕,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非常可惜。
第二种: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出现逮捕的法定情形。
如果在取保期间,侦查机关又发现了被取保候审人有其他犯罪事实,符合逮捕条件的;或者虽然是原来的罪行,但出现了新的证据证明他具有社会危险性(比如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报复等),即使之前没有逮捕,现在也可能被逮捕。
这里还要补充一点,即使是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在特定情况下,比如逮捕后发现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哺乳,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仍未办结,也还是有可能变更为取保候审的。但这通常难度更大,因为批准逮捕本身就意味着检察院已经进行过一次关于逮捕必要性(主要是社会危险性)的审查。
取保候审期间,应该怎么做?
说了这么多风险和误解,那么对于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人来说,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争取一个相对有利的结果呢?
1.严格遵守规定: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上面提到的五项规定,务必牢记在心,严格遵守。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试探法律的底线。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强制措施的变更,从相对自由的取保变为失去自由的逮捕。
2.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你的手机随时能被联系到,住址、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务必第一时间向执行机关报告。配合司法机关的传讯,做到随传随到。
3.积极配合调查:虽然你有权保持沉默,但在律师的指导下,对于一些客观事实的澄清,积极配合调查可能有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也可能体现出你的良好认罪悔罪态度。
4.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取保候审绝不意味着可以不再需要律师。恰恰相反,这个阶段律师的作用可能更加关键。你需要律师帮你分析案情,判断案件走向,与司法机关进行有效沟通,指导你如何正确应对询问,准备辩护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或者有利的量刑建议,在审判阶段进行有力辩护。
5.调整心态,理性预期:认识到取保候审只是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是终点。案件仍然在进行中,最终结果如何,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要有一个理性的预期,避免因过分乐观而带来的心理落差,更要避免因盲目自信而耽误了积极应对的最佳时机。
结语:认清现实,积极应对
总而言之,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身陷囹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喘息机会和相对有利的状态。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它仅仅是一种临时的、附条件的强制措施。它不代表案件的终结,不代表必然的从轻发落,更不代表可以高枕无忧。侦查、起诉、审判的程序仍在继续,违反规定或者出现新的不利情况,随时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作为一名处理过不少此类案件的律师,我想强调的是,面对取保候审,既要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相对自由,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了解规则,遵守规定,积极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理性面对后续的每一个法律程序,这才是最稳妥、最明智的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取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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