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一个常见的误区
李律师,我上个月出了车祸,腿骨折了,现在刚出院,能不能赶紧去做个伤残鉴定啊?我想早点拿到赔偿。
类似这样的咨询,在我十五年的律师生涯里,几乎每周都会遇到。很多当事人在遭遇不幸,身体受到创伤后,特别是发生骨折这类比较严重的伤害时,往往心情急切,希望能尽快完成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向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索赔。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毕竟医疗费、误工费、精神上的痛苦,都是实实在在的压力。但是,说实话,这伤残鉴定的事儿,还真不是越快越好。
我曾经代理过一起案件,一位姓张的师傅,在工地上被掉落的钢筋砸中了胳膊,造成了尺骨和桡骨双骨折。手术做得很成功,张师傅恢复得也不错,出院后才一个多月,他就心急火燎地自己找了家鉴定机构做了伤残鉴定,评了个十级。拿着这份报告,他就去找公司要求赔偿。结果呢?公司和保险公司都不认可这份鉴定报告,理由是鉴定做得太早,伤情尚未稳定。后来没办法,我们介入后,等到他术后差不多快半年,伤情确实稳定了,重新委托鉴定,最终还是评了十级,但中间耽误的时间和精力,还有张师傅自己承担的那份过早鉴定的费用,都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个教训,我觉得很有必要分享给大家。
核心原则:治疗终结是关键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才是做伤残鉴定的合适时机呢?法律和相关的技术标准给出了一个核心原则,那就是:治疗终结后。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个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定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专业,我来给大家翻译一下。所谓的治疗终结,并不是简单地指你出院了,或者医生说你可以回家休养了。它指的是一个更综合的状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原发伤和并发症都治好了,或者稳定了:你因为事故直接受的伤(比如骨折本身),以及因为这个伤引起的其他问题(比如感染、神经损伤等并发症),都已经得到了符合医疗常规的治疗和必要的康复。
- 症状消失或稳定:疼痛、肿胀、活动受限等症状已经基本消失,或者虽然还有一些症状,但已经不再变化,趋于稳定了。
- 体征相对固定:医生检查时发现的一些客观表现,比如关节活动范围、肌肉力量、局部畸形等,也已经相对固定下来,不会再有大的变化了。
- 难以继续恢复:经过评估,你的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基本上就是这个样子了,通过继续治疗或者康复,也很难再有明显的改善了。
简单来说,就是你的伤情已经到了一个尘埃落定的阶段,这时候去评估它到底造成了多大程度的残疾,才是最准确、最客观的。
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治疗终结呢?你想想,如果骨头还没长好,还在恢复期,功能锻炼也才刚开始,这时候去评定伤残等级,怎么可能准确反映最终的功能受损情况呢?鉴定机构的专家也没法凭空预测你将来能恢复成什么样。过早鉴定得出的结论,往往缺乏稳定性,很可能在后续的诉讼或者调解中,被对方质疑,甚至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否定,就像我前面提到的张师傅那样,白忙活一场。
坦白讲,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或者经验不足的代理人,容易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有的人是为了图快,有的人是担心夜长梦多,还有的人可能就是单纯不了解规定。但无论如何,不遵守治疗终结这个原则,风险是很大的。
治疗终结的具体判断标准
治疗终结听起来还是有点抽象,具体怎么判断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相关部门在解答疑问以及制定行业标准时,给出了一些更具体的指引。特别是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有2021年的修订),虽然它主要适用于交通事故,但其关于各类损伤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的标准和时间,对于我们理解治疗终结非常有参考价值。我给大家列举一些常见的情况:
1.体表损伤(比如皮肤擦伤、裂伤)
- 治愈标准:创口愈合,缝线拆除,肿胀、皮下血肿消退,没感染,症状基本没了。
- 参考时间:通常比较快,几周到一两个月不等,具体看伤口大小和深度。比如面部皮肤挫伤大概2周,重度撕脱伤可能要3个月。
2.颅脑损伤
- 治愈或好转标准:局部肿胀消退,皮肤伤口愈合,骨折碎片处理或复位,出血吸收,神经系统症状体征好转或消失,后遗症趋于稳定。
- 参考时间:差异很大。比如单纯脑震荡可能2个月。脑挫裂伤可能需要6到8个月。更严重的原发性脑干损伤或弥漫性轴索损伤,可能需要12个月甚至更长。颅骨骨折根据是否手术等情况,可能需要3到6个月。
3.眼、耳、口腔损伤
- 治愈或好转标准:肿胀出血消失,刺激症状好转或消失,视力、听力或其他功能恢复或趋于稳定。
- 参考时间:也因具体部位和伤情而异。比如外伤性鼓膜穿孔自愈可能几周,手术修补要两三个月。角膜裂伤可能要4个月。视神经损伤可能需要6个月观察稳定情况。
4.骨折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骨折的治疗终结判断比较复杂,通常要看骨折愈合情况和功能恢复情况。
- 治愈标准:骨折复位良好,X光片显示骨折线模糊或消失,达到骨性愈合,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局部症状消失。
- 好转(稳定)标准:X光片显示骨折线消失或不再变化,功能部分恢复,症状和体征趋于稳定。
- 参考时间:这是个重头戏,GA/T 1088标准里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我挑几个常见的说说:
- 肋骨骨折:单根3个月;一侧多于3根,另一侧少于3根,4个月;双侧均多于3根,6个月;连枷胸(多根多段骨折)8个月。
- 锁骨骨折:闭合性3个月,开放性4个月。
- 肱骨(上臂骨)骨折:闭合性3个月,开放性4-6个月。
- 尺骨或桡骨(前臂骨)骨折:闭合性3个月,开放性4个月。
- 尺桡骨双骨折:闭合性6个月,开放性6-8个月。
- 股骨颈(大腿根)骨折:内固定手术后9-12个月;人工关节置换后6-9个月。
- 股骨干(大腿中段)骨折:6-8个月。
- 胫骨平台(膝关节附近)骨折:闭合性6个月,开放性8-10个月。
- 踝部骨折:双踝或三踝骨折6个月。
- 脊柱骨折:椎体轻度压缩(小于1/3)3个月;重度压缩(大于1/3)或粉碎性骨折6个月。如果合并瘫痪,颈椎骨折可能要12个月。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面列出的这些时间,尤其是骨折的参考时间,是公安部行业标准中,在治疗终结时间难以认定或有争议时,可以参照认定的时间。它不是一个绝对的、强制性的规定,说必须等到这个时间点才能做鉴定。实际操作中,还是要结合伤者自身的恢复情况、医生的诊断意见来综合判断。有的伤者恢复得快,可能比标准时间短;有的伤者恢复得慢,或者有并发症,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5.脊髓、神经、肌腱损伤
- 治愈或好转标准:相关肢体功能恢复或症状、体征趋于稳定。神经损伤的判断往往还需要结合肌电图等检查。
- 参考时间:通常较长。比如臂丛神经损伤,根据损伤程度,可能需要6到12个月。脊髓损伤导致不完全瘫痪的,可能需要10个月;导致完全瘫痪的,可能需要12到18个月甚至更久。
6.肢体离断
- 治愈或好转标准:损伤痊愈,残肢情况稳定,安装假肢后的功能状况也需要考虑。
- 参考时间: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通常需要较长时间稳定。
总而言之,判断治疗终结是个技术活,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大家常说的出院后三个月,可能适用于一些比较简单的骨折或者软组织损伤,但对于复杂的骨折、关节损伤、神经损伤等,这个时间是远远不够的。我个人的经验是,对于需要手术的骨折,尤其是涉及到关节或者需要内固定的,至少要等到术后6个月左右,甚至更长时间,再考虑鉴定会比较稳妥。当然,最终还是要看具体伤情和恢复情况。
实践中的把握与建议
了解了治疗终结这个核心原则和大致的判断标准后,我们在实践中应该如何操作呢?作为一名老律师,我给大家提几点实用的建议:
第一,尊重医学判断,但也要结合法律规定。
你的主治医生是最了解你伤情恢复情况的人。你可以主动和医生沟通,询问自己的伤情是否已经稳定,是否达到了医学上认为的治疗终结状态。医生的意见非常重要,是判断鉴定时机的重要参考。但是,医生可能更侧重于纯粹的医学角度,不一定完全了解伤残鉴定的法律要求。所以,在听取医生意见的同时,也要结合我们前面讨论的法律和标准规定,特别是关于功能稳定的要求,来综合判断。
第二,宁可稍晚,不可过早。
我知道大家想早点解决问题的心情,但伤残鉴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是第一位的。如果因为抢时间而做了一个无效的鉴定,那真是得不偿失。相比之下,稍微晚一点做鉴定,等伤情完全稳定了,得出的结论会更可靠,也更容易被各方接受。当然,晚也要有个限度,不能无限期拖延,否则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一般是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年,但具体起算点可能因情况而异,需要注意)。
第三,多处损伤,以恢复最慢的为准。
如果一次事故造成了身体多个部位受伤,比如既有骨折,又有神经损伤,那么应该以恢复最慢、需要治疗时间最长的那个损伤作为判断治疗终结的标准。不能说骨折好得差不多了,就忽略了还没稳定的神经损伤,急着去做鉴定。要做就做全面的、最终的评估。
第四,保留好完整的医疗记录。
从受伤开始,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影像学报告(X光片、CT、核磁共振等)、住院记录、复查记录、康复治疗记录等等,都要妥善保管好。这些是将来进行伤残鉴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向鉴定机构证明你伤情变化和稳定情况的关键材料。
第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鉴定机构。
伤残鉴定必须由具有相应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你可以通过当地司法局网站查询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名录。选择机构时,可以考虑其专业领域、信誉度等因素。如果是诉讼中的鉴定,通常由法院委托或者双方协商一致选定机构。
第六,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指南也提到,对于个别难以达到医疗终结标准者,可视具体情况在伤情基本稳定时实施鉴定。比如有些损伤可能长期无法完全愈合,或者需要终身依赖某些治疗,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在伤情相对稳定、后续变化不大的时候进行鉴定。但这属于例外情况,需要非常谨慎,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和鉴定机构的意见。
第七,关于治疗及康复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的说明。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指南》中提到治疗及康复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这主要是针对一些特别复杂的、恢复期极长的损伤,提供一个大致的时间框架参考,并非说所有鉴定都必须等到2年。绝大多数损伤的治疗终结时间远不需要这么久。理解这个规定要准确,不能曲解为可以随意拖延。
结语:耐心等待,维护权益
总而言之,骨折后做伤残鉴定的时机选择,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医学和法律要求的专业问题。核心就是要把握好治疗终结这个关键节点。虽然等待的过程可能会让人焦虑,但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客观、有效,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份耐心是值得的。
记住,不要因为一时的心急,而让本该属于你的赔偿打了折扣,甚至落空。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多听听医生的建议,多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选择一个最恰当的时机,稳妥地进行伤残鉴定,这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希望我今天的分享,能帮助到那些正为此困惑的朋友们。处理法律问题,尤其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这样复杂的事情,专业知识和经验非常重要。如果您遇到了具体问题,还是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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