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离婚这件事,谁都不愿意走到这一步。可一旦走到这一步,房产分割往往就成了最让人头疼的问题。我从业15年,代理过不下300起离婚案件,几乎每一起都绕不开房子的事儿。有的当事人哭着求我帮他们保住房子,有的则咬牙切齿地说绝不让对方占半点便宜。不得不说,房产分割这件事,既是法律问题,也是情感博弈。今天,我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最新的法律规定,跟大家聊聊离婚时房产到底该怎么分。
先讲一个我印象深刻的案例。几年前,我接手了一对夫妻的离婚官司。男方小张和女方小李结婚五年,婚后一起贷款买了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小张提出房子归他,因为首付是他父母出的,贷款也是他还的多。可小李不干了,说自己工资低但家务全包,凭什么房子不分她一半?最后法院怎么判的?我先卖个关子,后面会细说。
法律是怎么说的?
说到离婚房产分割,咱们得先搞清楚法律的底线。现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正式实施后,它取代了原来的《婚姻法》。坦白讲,新规在房产分割上确实有些变化,但核心原则没变: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具体怎么分,得看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是一个人出钱还是双方出的。
首先,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结婚后到离婚前,夫妻俩一起挣的钱、买的东西,都算共同财产。比如工资、奖金、投资收益,还有婚后买的房子,哪怕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只要没特别约定,这房子就是共同财产。反过来,婚前个人财产,比如你结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原则上是归你自己的,离婚时对方没份儿。
但现实没这么简单。房子这东西,牵扯的因素太多:首付谁出的?贷款谁还的?父母有没有资助?这些问题一冒出来,分割就变得复杂了。民法典里有一条很关键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这句话听着简单,可实际操作起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区别
我常跟当事人说,房产分割的第一步,是搞清楚这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的。婚前买的房子,比如你结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这房子肯定是你的,对方没法分。但如果婚后还了贷款,或者房子增值了,情况就不一样了。
举个例子,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案子。男方婚前买了套房,首付是他自己出的,婚后夫妻俩一起还贷。离婚时,女方要求分房子,说自己还贷也有份儿。男方急了,说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凭什么分?最后法院判了:房子归男方,但男方得补偿女方一半的婚后还贷部分和对应的增值收益。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法律认为,婚后还贷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也得算进去。这就是新规的一个亮点,明确了婚前房产婚后增值的分割规则。
再来说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俩一起出钱买的,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通常都算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可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买的,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呢?这房子还能不能分?答案是:不一定。新规里说,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子只给自己的孩子,那这房子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拿不到。但如果没说清楚,法院可能会认为这是给小两口的赠与,算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的那些坑
说到父母出资,这可是离婚房产分割里最容易起争执的地方。我见过太多案例,父母掏钱买房时没想那么多,离婚时却吵得不可开交。比如有一次,一个委托人找到我,说他爸妈出了80万首付,买了套房给他结婚用,房产证上写了他和媳妇的名字。离婚时,他媳妇坚持要分一半房子,他气得不行,说这钱是他爸妈的血汗钱,凭什么分给她?
这种情况,法律怎么看?民法典里有一条规定: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孩子的赠与,另一方没份儿。但如果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又没明确说是给谁的,法院通常会认定这是给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就得平分。说实话,这条规定挺合理的,可操作起来真不容易。很多父母当初没留证据,离婚时只能吃哑巴亏。
我给当事人的建议是:如果父母要出钱买房,最好提前写个协议,说明这钱是给谁的,免得以后扯皮。别嫌麻烦,这比离婚时打官司省心多了。
贷款房怎么分?头疼但有办法
现在年轻人买房,十有八九得贷款。离婚时,贷款还没还完,房子怎么分?这是我办案时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拿小张和小李的案子来说,他们婚后贷款买的房,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贷款主要是男方还的。女方主张房子是共同财产,要求平分。男方则说,自己还贷多,房子应该归他。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房子归男方,但男方得补偿女方一半的婚后还贷金额和增值部分。为什么?因为首付虽然是男方父母出的,但婚后还贷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增值也得算双方的贡献。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能继续还贷的一方,另一方拿补偿。说白了,谁拿房子谁还债,公平起见。
不过,实操中还有个麻烦事儿:房子过户和贷款变更。离婚后,房子归一方,另一方的名字得从房产证和贷款合同里去掉。这需要去银行办手续,有时候银行还不配合。我有个当事人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折腾了半年才搞定。所以我提醒大家,离婚协议里最好把这些细节写清楚,省得以后麻烦。
特殊情况怎么办?
除了常见的婚前婚后房产、父母出资、贷款房,还有些特殊情况也得注意。比如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房子能不能多分给无过错方?法律上,过错确实是个考量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法院会综合看财产来源、贡献大小、子女抚养等情况,不会因为你出轨就让你净身出户。
再比如,房子是租来的公房怎么办?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夫妻俩住的是男方单位分的公房,离婚时女方要求分产权。结果法院没支持,因为公房的使用权是单位给男方的,女方没资格分。这类情况,很多人不清楚,以为自己住了几年就有份儿,其实不然。
我的办案经验和建议
干了15年律师,我总结了几条经验,跟大家分享一下。第一,买房时尽量留证据。首付、还贷、父母出资,能证明的都证明,别嫌麻烦。第二,离婚前先谈好协议。协议写得越细越好,比如房子归谁、补偿多少、过户怎么弄,都说清楚。第三,打官司时别只讲感情。法院看的是证据和法律,不是谁哭得惨谁有理。
从成本和效果来看,我建议能协商就协商。打官司费时费力,最后还不一定满意。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是咬牙争到底,还是退一步海阔天空?我觉得,这得看你最想要什么。房子重要,还是尽快解脱更重要?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能回答。
不得不说,看到法律在这方面越来越完善,作为一名法律人,我挺欣慰的。新规虽然还有改进空间,但至少比以前更公平了。未来,我估计法律会更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比如全职太太的权益。毕竟,婚姻不是交易,但离婚时总得有个说法。
最后回到小张和小李的案子。那套房最后归了小张,但他付了小李30万补偿。判决下来那天,小张松了口气,小李却哭了。她说,不是想要钱,是咽不下这口气。这让我感慨,法律能分房子,却分不了人心。离婚这事儿,说到底,还是得靠自己走出来。
发布者:公益律师,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ngyils.com/3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