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认定与法律责任

虚假诉讼是当事人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纠纷的行为,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本文深入剖析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常见类型及法律责任,揭示了双方串通型与单方欺骗型两大主要类型,并详细阐述了行为人可能面临的民事、程序性、行政及刑事责任。同时提供了法院防范和当事人应对虚假诉讼的实用措施,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个人权益提供专业指引。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侵害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解析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常见类型、法律责任及应对措施,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法律问题。

一、虚假诉讼的构成要素与认定标准

虚假诉讼的认定与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认定虚假诉讼需综合考虑以下要素:

1.主观要件:行为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具有明确的主观恶意;

2.行为方式: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

3.行为内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

4.行为表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危害后果: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在实务中,法院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首先,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特殊关系。如近亲属关系、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尤其是在可能影响案外人利益的案件中,这类关系往往是虚假诉讼的重要线索。

其次,审查诉讼请求是否符合常理。例如,原告诉请的诉讼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和实质性诉辩对抗;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提出的不利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且不符合常理等。

再次,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对于证据不足但双方当事人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或当事人自愿以价格明显不对等的财产抵付债务的情况,应当重点审查。

二、虚假诉讼的主要类型

根据最高法院的工作指引,虚假诉讼主要分为两大类型:

1.双方串通型虚假诉讼

这是最为常见的虚假诉讼类型,主要表现为:

(1)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捏造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法律关系,进行民事诉讼或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2)夫妻之间利用离婚诉讼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利益;

(3)继承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故意隐瞒存在其他继承人的情形;

(4)当事人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担保义务。

在我的执业经验中,曾遇到一起典型案例:某公司面临多起债务纠纷,法定代表人与其亲属串通,伪造了一份金额巨大的借款合同,并迅速提起诉讼。公司方面不仅不抗辩,反而积极配合承认债务。这种情况下,法院通过调查发现借款资金并无真实流转记录,最终认定为虚假诉讼。

2.单方欺骗型虚假诉讼

这类虚假诉讼主要表现为:

(1)恶意利用证据,虚构法律关系提起诉讼;

(2)起诉时隐瞒存在已针对同一事项的生效裁判或相关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等事实;

(3)隐瞒债务已经清偿的事实,起诉要求他人履行债务;

(4)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他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5)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捏造身份关系提起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诉讼行为。

此外,在执行程序中也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如当事人基于捏造的事实获取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对查封财产的优先权,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

三、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后果是严重的,行为人将面临多重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虚假诉讼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下列损失:

(1)为应对虚假诉讼及索赔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2)因虚假诉讼导致的财产损失、合同无法履行的损失等。

2.程序性制裁

对于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案件,法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驳回诉讼请求。即使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也不予准许,而是直接驳回其诉讼请求;

(2)对于基于虚假事实获取的仲裁裁决、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申请执行的,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

(3)对于以虚假事实提出的执行异议,法院将裁定驳回异议。

3.行政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可以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对于当事人恶意串通,共同实施虚假诉讼的,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对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予以罚款、拘留;

(2)对于单方实施虚假诉讼的,或一方当事人与诉讼外的人恶意串通,实施虚假诉讼的,同样可以予以罚款、拘留。

4.刑事责任

2018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虚假诉讼罪,对情节严重的虚假诉讼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多次实施虚假诉讼行为;造成被害人或第三人重大财产损失;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等情形。

此外,如果虚假诉讼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并从重处罚。

四、虚假诉讼的防范与应对

面对可能的虚假诉讼,当事人和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法院的防范措施

(1)立案阶段的甄别:通过立案辅助系统、裁判文书网等检索案件当事人是否有关联案件,核查当事人身份信息;

(2)审理阶段的审查:要求当事人、证人签署保证书;通知当事人本人到庭;责令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据;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时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3)调解阶段的把关:审查调解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案件基本事实、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涉及案外人利益、是否规避国家政策;

(4)执行阶段的监督:严格审查执行依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执行。

2.当事人的应对措施

如果您发现自己可能成为虚假诉讼的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举报: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出,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申请参加诉讼:如果虚假诉讼可能影响您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提起诉讼救济:可以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申请再审等程序寻求救济;

(4)请求损害赔偿:对因虚假诉讼导致的损失,可以向行为人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

(5)刑事举报:对于情节严重的虚假诉讼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举报。

五、结语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面对虚假诉讼,需要法院、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和惩治。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应当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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